尤金·沃洛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
如果政府封停賬號,會被譴責為“事前限制”;但對公司,法律沒有限制。這種事發生過一次,就可能發生第二次。臉書和推特都沒有主要競爭對手。公眾依賴它們進行未經“過濾”的溝通。我們該如何看待大公司巨賈老板們的“封殺”權?[全文]